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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开展文化市场“闪电3号”行动

时间 :2015-08-11 00:00   作者:   阅读次数:

 

8月6日18时至8月7日12时,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许昌市认真开展了文化市场“闪电3号”行动。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市场。严厉打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严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核对、不登记上网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提供他人身份证供上网人员上网等违法经营行为。(二)演出市场方面。加大对剧院、剧场、艺术中心等演出场所和农村演出市场经营活动、安全生产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酒吧、歌舞娱乐场所等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含有淫秽色情及低俗等禁止内容的演出活动。(三)娱乐市场。严查歌舞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游艺娱乐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经营活动。(四)出版物市场。排查图书、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出版物经营场所,依法收缴和查处含有色情、反动等违法内容及宣扬邪教、迷信或渲染暴力等各类非法出版物。
      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29人次,检查网吧、歌舞游艺娱乐、出版物等各类文化经营场所共计372家次,发现4网吧应急灯未通电源,5网吧安全门没有打开,3家网吧有吸烟现象,2家网吧未按规定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和举报电话,均责令其现场改正;3网吧安装文化部门管理软件不规范,4网吧登记不规范,责令其现场改正并给予警告;1家消防器材过期,4家网吧禁烟标志不完善,要求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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