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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全市开展优秀剧本征集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20-05-08 11:40   作者: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围绕“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智造之都宜居之城”以及抗击新冠肺炎等重大事件,推出一批反映伟大时代的精品力作,进一步繁荣戏剧创作,扩大戏剧创作队伍,促进戏剧事业繁荣发展。

一、征稿内容

此次征集的作品,要以反映许昌革命文化、优秀传统文化、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民营经济发展、抗击新冠肺炎的题材为主,兼顾其他反映现实生活、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题材。作品要体现时代精神,具有许昌地域特色,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适合以戏曲、话剧、小戏小品等形式展示。

1.讲述革命故事,传承红色基因。艺术地再现许昌地区革命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反映许昌人民在党的领导下艰苦卓绝、可歌可泣的革命斗争历史,讴歌中华儿女不屈不挠、英勇抗争的爱国主义精神。

2.讲述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故事。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反映新时代许昌农村的巨大变化,体现国家政策对于农村发展的重要作用,关注农民、农民工的心路历程,着力展现广大农村群众追梦筑梦圆梦的奋斗历程和勤劳、勇敢、智慧的动人事迹。

3.讲述“智造之都宜居之城”故事。围绕许昌民营经济蓬勃发展和宜居城市建设中鲜活的人物事例,展现许昌人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征程中中国文化、中国精神的独特魅力。

4.讲述抗击疫情故事。挖掘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感人事迹,聚焦凡人善举,生动反映社会各界展现出的强大的凝聚力和中华民族团结一心抗击疫情的磅礴力量。

5.讲述生态保护、民族团结、青少年励志故事,展现发展进步主流、良好道德情操、朴素生活理念、宽厚包容品质、美好善良心灵。

二、征集范围和要求

本次作品征集面向许昌市作家,创作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集体。应征作品应是2018年以来创作且未转让版权的原创作品,作者需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三、征集时间

2020年5月至2020年7月30日截稿。

四、征集办法

1.应征作品纸质稿一式10份(注明作者姓名、简介和联系方式),每件作品需附有500字左右的内容简介和著作权承诺书各一份,报送至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艺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同时将作品电子版发送至艺术与非物质文化化遗产科电子邮箱。邮编:461000;地址:许昌市广电大厦2005房间。电子邮箱:xcsysfyk@126.com。

2.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评选结束后,将从获奖作品中选出特别突出的若干件精品,组织编排、演出;未入选的作品,我们会在邮箱中清空,对报送纸质稿进行妥善处理,保证投稿者著作权益。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或在著作权方面有争议的,取消评奖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评委会将按法律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追回相关奖励。


联系人:李俊玲       联系电话:0374-2965982

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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