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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领域设备采购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明白卡”

时间 :2022-09-30 16:42   作者:   阅读次数:

●重点支持方向:旅游景区、度假区、重点游乐园 (场) 、数字剧场、音乐厅、歌舞剧院等文化旅游场所设备更新购置,文化旅游智慧化平台、数字化工程等建设所需设备购置。不在重点支持方向中的项目暂不申报。

●项目主体的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经营范围包括文化旅游及相关业务。1个单位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单位申报多个项目的可以打包成1个项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中小微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都可以申报,但一定不能是失信单位和法律法规限制的单位,也不能是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项目的要求:必须为设备购置和更新改造项目;所购置的设备必须直接服务于文化旅游主营业务;项目计划在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实施,且尚未获得银行贷款;贷款额度在2000万元以上;确保贴息资金一定用于设备购置,不得用于基建和软件。设备购置和更新改造项目不需要履行报批程序,已批复的土建项目的设备购置也可以申报,重大战略重大规划相关的项目优先申报。

●金融机构范围。贷款贴息政策支持范围仅限于与21家全国性银行签订贷款协议的项目,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贴息方式:对文化旅游领域有设备购置更新贷款需求,符合支持条件且2022年12月31日签订贷款协议的项目,中央财政贴息2.5个百分点。

●申报材料:贷款贴息项目申报书;申报单位对贷款项目用途和真实性出具的承诺书;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备选项目表。

●申报程序:文化旅游部门初审,发改部门根据文旅部门初审意见,通过重大建设项目库予以报送。确保项目质量,加强审核,精准填报,成熟一批推进一批。

事项提醒:此次申报主要是针对设备,不针对木栈道、游步道、停车场等旅游经营服务设施和公共设施,并且明确设备直接服务于旅游主营业务。严格落实负面清单管理,设备购置不得包含“两高一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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