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 :2024-03-14 10:37   作者:   阅读次数:

2023年,许昌市文广旅局在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立足文广旅部门实际,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为抓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获评市优秀单位,1名同志被评为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2022年度平安文化市场建设位列全省第一方阵;1名同志被聘任为市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实务专家成员,1名同志被聘任为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2名同志被市评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先进个人;2件作品分别获得市优秀法治文化作品书法类二等奖和摄影类三等奖;1人获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文稿征集活动优秀奖;市图书馆被确定为全市“八五”普法与依法治理联系点;先后在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会议、全市第一次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上交流经验做法。办理的《许昌市东城区某某书店发行非法出版物案》被省新闻出版局、省电影局评为优秀执法案卷二等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2名执法人员分别被省版权局评为2022年河南省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和有功个人一等奖。服务型执法经验先后在文旅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简报》、河南省法制报等平台刊发,市支队被市法治办评为全市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突出单位并被推荐为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备选对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引领作用持续增强

一是制定下发《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关于开展“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月月有主题”专题学习活动的通知》《关于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的通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机关干部日常学习计划,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集中或个人自学等形式推动学习活动走深走实,1名同志在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文稿征集活动中获得优秀奖。二是局主要领导扎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先后4次组织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组织党组会集体审查研究规范性文件,2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组织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进一步加强。三是2次举办“民法典”“宪法”等法律知识讲座,2次组织局机关和部分局直单位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推进会,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四是充分发挥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分解细化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任务,2次召开推进会,压实责任,明确标准,督促提示有关单位抓好末端落实,为局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扎实推进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按照信用信息归集要求,组织指导县(市、区)文广旅局和市直单位归集信用承诺信息370条,自定义数据信息5项1286条。二是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专项行动,优化审批事项实施程序,在全部审批项目法定时限1175天基础上,压缩到承诺时限78天,压缩比率93.4%。三是通过平台调整,对涉及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2种证照、旅行社信息变更等11个审批事项实行“免证可办”,对列入免提交实体证照的材料,不再要求提供。四是加强“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将文化市场举报电话12318、旅游投诉电话12301并入12345,全年按时办理12345转办事项  182件。五是将“导游证核发”等6个事项提升为跨省通办事项,全年办理244项,跨省通办事项占比约10%,较年有所提升。

(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修订完善局《聘用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按照《许昌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书》,将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周期由1年调整为3年并及时报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一是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领导小组,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出台及清理等职责要求,按要求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二是组织1次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规范性文件培训和公平竞争政策培训。三是对2014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印发的2366份文件进行清理,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经审核,保留22件,废止3件。四是指导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指导废止2件违反公平竞争政策的规范性文件,对1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并提出废止建议,对4件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文件提出部门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指导督促禹州市文广旅局先后办结艾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诉举报等5起案件,与涉事企业签订还款协议5份,涉及金额约1010余万元。二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机制,审查2023年1月以来制定的文化及政策措施95件,对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10件政策措施审查把关,废止违反公平竞争政策标准的文件2件,对5件应审未审的文件进行公平竞争补充审查。三是印发《许昌市“信易阅”实施方案》《许昌市“信易游”实施方案》《许昌市“信易住”实施方案》,指导行业市场经营单位认真抓好落实。四是按照《许昌市旅游市场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许昌市文化市场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对文旅市场进行信用分级监管。五是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组织文旅市场主体通过电子屏、展板、微信公众号、融媒体等多种方式开展信用宣传,进一步浓厚知信、用信、守信的社会氛围。

(五)持续巩固文旅市场执法实效。一是2次集中举办线下培训,培训执法人员173人次,3次与桂林市举行执法交流活动,邀请桂林市、淅川县执法骨干来许培训指导,全市执法队伍执法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组织开展元旦春节等执法检查和营业性演出票务专项整治等10个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中心城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13次,其中联合公安局、消防支队、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开展联合检查8次,实现检查事项覆盖率100%。三是全程指导办理鄢陵县马栏镇于寨社区涉嫌违规违法演出案件,该案被省文旅厅评为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鄢陵县文广旅局及其2名办案人员被省文旅厅通报表扬。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出动执法人员25856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0708家次,责令整改123家次,当场处罚81件,立案调查93件,警告129家次,责令停业整顿1家次,办结案件175件,全市文旅市场更加规范有序,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六)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一是联系交通执法部门、万里运输公司与旅行社“面对面”沟通协商,妥善解决旅行社旅游包车难、旅游大巴公司车辆使用不充分的问题。坚持“融入式”服务执法,助力企业健康发展,2023年2月14日,案件当事人专程送锦旗表示感谢。二是参加第三届全市服务型执法模拟比武活动,获得优秀组织奖;参加全省第三届河南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决赛,获得全省团体全能二等奖、团队单项文书制作一等奖6项奖项。三是下发《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文化市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全市共组织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8次,5名授课员先后参与宣讲授课,累计培训执法人员248人次,“微宣讲、走基层”活动取得良好成效。四是2次组织召开文旅市场主体代表座谈会,与网吧、旅行社等市场主体面对面交谈,讲法规法条,学习宣传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五是结合案件办理和回访,对违法主体持续跟踪服务,有针对性地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做好执法“后半篇文章”。六是6次做客市交通广播FM926《一路畅通》栏目,宣传文旅市场政策法规,普及群众文旅政策常识,提醒文旅市场主体合法经营。我局服务型执法经验先后在文旅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简报》、河南省法制报等平台刊发,市支队被市法治办评为全市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突出单位并被推荐为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备选对象。

(七)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下发《关于在全市文广旅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在全市文广旅系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采取多种形式收集意见和建议,梳理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8个,我局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受到市法治办通报表扬。二是2次组织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比活动,对5宗“优秀案卷”和7宗“规范案卷”通报表扬;对照省文旅厅、市法治办通报反馈的问题和案卷评查细则,成立局案卷评查工作组,集中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办结的执法案件卷宗进行评查,进一步提升案卷制作质量。三是依法处理行政执法投诉,通过12345热线、线下举报、现场举报、电话举报、上级转交、书记市长信箱等多种途径收到投诉举报119件,办结117件,没有涉及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情况。四是充分发挥法制审核作用,3次组织召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会,对4家行政执法对象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并按照有关要求向市司法局备案。五是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完成市直单位59名《河南省行政执法证》持有人和3名《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持有人资质年度审查工作,将不具备持有《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和《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的条件的8名人员,已按注销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

三、认真履行法治许昌(法治政府)建设共同职责。一是修订完善《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内部控制制度》、《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加强局属企业内部审计监管的制度》、《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务报表报备制度》,基本形成用制度管理的良好态势。二是围绕账务账目、实物资料、经费往来、吃喝接待、办公用房及用车使用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固定资产增减变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方面,对系统各单位展开一次内部财务审计工作,系统内未发现违规违法问题。三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要求,全年在市文广旅局官方网站更新信息369条,信息公开类发布135条,政策解读专栏11条。四是扎实推进提案建议办理,全年收到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16件,其中主办6件、分别办理5件、协办5件;收到政协八届一次会议提案36件,其中,主办13件、分别办理10件、协办13件。截至7月30日,提案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及时在门户网站公示,代表委员满意率100%。五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求,印发《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进一步明确学法对象、方式和内容;举办2次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6次组织局领导和机关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有关法律法规,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明显提升。

四、法治社会建设和科学立法工作有序推进。一是结合局承担的职责任务,制定《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制定普法活动计划表,指导责任单位逐项抓好落实,市图书馆被确定为全市“八五”普法与依法治理联系点。二是印发《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律法规清单》,明确适用对象,按照综合清单和专业清单,梳理6个方面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三是先后下发《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宪法宣传周”有关工作的通知》,在市直文广旅系统组织开展民法典、宪法等宣传活动,市直文广旅系统党员干部敬畏法纪、遵规守纪意识明显增强。四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在省文旅厅微信公众号、文旅许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先后发布许昌某书店涉嫌发行非法出版物行为案等典型案例4个,开展典型案例分析授课1次,“以案释法”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五是组织市直文广旅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全市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2件作品分别获得市优秀法治文化作品书法类二等奖和摄影类三等奖。六是有力有效有序推进立法工作,《许昌市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条例》《许昌市汉魏故城遗址保护条例》《许昌越调保护传承条例》等纳入《许昌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3-2027年)》,《许昌市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条例(草案)》如期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抓好各项工作末端落实。

一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以及习近平关于法治建设的最新论述纳入党组(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年度学习计划。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法用法清单和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组织市直文广旅系统抓好落实。

二是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创建有关任务。

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领导小组,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出台及清理等职责要求,按要求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对涉及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进行指导和清理,提前介入把关,指导完成审查和清理等工作。

四是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组织指导有关科室和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五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签订委托执法文书;开展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申领、培训、年审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六是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指导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各县(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服务型执法比武活动,持续推进“微宣讲、走基层”活动,指导开展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等工作,推进执法工作理念创新、方式创新。

七是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严格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和备案审查,依法处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定期公布全市文化市场执法数据信息报送情况。

八是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及时组织开展剧本娱乐场所专项整治、“闪电”系列活动,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整治、重大节假日文旅市场执法检查、“扫黄打非”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九是组织系统执法人员,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部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活动。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