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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普法宣传之:跟团出游,维权秘籍

时间 :2023-08-16 09:08   作者:   阅读次数:

为了优化我市旅游市场环境,更加快捷有效的处理旅游纠纷,让广大游客能有一个更加舒适、舒心的旅游体验,许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从出游全流程注意事项、旅游者依法可以举报的事项、和执法部门办理旅游案件时需要旅游者提供的证据等三个方面整理了相关提醒信息,建议有报团旅游计划的朋友认真观看并收藏。

壹:查验资质篇

一是线上获取:主要三类方式,一是通过网站搜索、二是通过抖音快手类短视频平台和微信公众号查找旅游信息、三是通过微信群、微信朋友圈查找旅游信息

1.网站类的要在网站下方查询旅游业务相关资质,最终是要找到“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抖音等短视频平台和微信公众号要在其、微信平台看宣传页上面有没有直接提供资质信息,没有直接提供资质信息的要主动询问,让商家提供“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初步获取旅行社相关信息后在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https://mr.mct.gov.cn/),通过“名称”、“许可证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来查询该旅行社是否具备资质。

二是线下获取:到正规旅行社法人社、旅行社分社、旅行社营业网点(营业部)现场咨询时。进店首先查看“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法人社应当在店内醒目位置摆放“一证一照”,旅行社分社、旅行社营业网点(营业部)自身没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但应当提供其相应的法人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相关信息。不要在不能提供“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办理旅游业务。

贰:签订合同篇

签订“包价旅游合同”是对游客和旅游服务商双方权益的最大保障。提倡大家使用“电子合同”,当然也可以签订纸质的“包价旅游合同”。

“包价旅游合同”里面最重要的是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它是“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它应当对旅游全过程的“吃”、“住”、“行”、“游”、“购”、“娱”和“自由活动时间”进行明确。签完之后可以拍照留存以便旅游行程中随时查看。

不签“包价旅游合同”的危害:

安全无保证,出了意外没人管;

旅游体验无保证,因为没有以合同的形式进行约定;

可能会出现“擅自变更旅游线路”的现象;

可能会出现强制购物现象,“不合理低价游”、“零负团费”、“对赌团”等等不法现象都是通过强制购物来获取利益的。

叁:举报事项篇

发现旅行社或者导游的违法行为人人都可以进行举报。下面列举几项常见的违法行为:

1、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无证经营)

2、未签订“包价旅游合同”的

3、“包价旅游合同”签订不规范的

4、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

5、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6、导游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或者拒绝履行旅游合同的

7、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的

8、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

9、导游在执业过程中擅自安排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行为的

肆:保存证据篇

旅游执法部门在受理旅游者举报后,需要旅游者提供一些必要的证据,以便更加迅速、有效的进行处置。可以作为证据的材料如下:

1、包价旅游合同

2、旅游行程单

3、各类缴费单据、电子记录等

4、带车牌号的旅游大巴照片

5、游客在景区景点的集体照

6、导游兜售物品的视频

7、出入未事先约定的购物场所的照片、视频

8、游客名单

9、报名参团过程中获取到的宣传页截图、微信群信息截图、朋友圈截图等

投诉举报电话:12345

举报地址:许昌市八一路东段广电大厦21楼“举报受理和数据信息大队”

附:正规包价旅游合同范本链接

1.旅游局、工商总局联合发布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https://www.gov.cn/xinwen/2014-04/17/content_2661168.htm

2.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简化版本的通知

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zcfg/gfxwj/202012/t20201204_906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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