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文化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我市提前着手,结合相关创建标准,起草了详细的申报材料,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创建实施工作。目前申报工作已全面完成。
一是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创建资格。2016年12月,市政府印发了《许昌市争创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正式启动了申报创建工作。市文广新局成立了创建申报工作办公室,明确任务,划出时间节点,在全省率先完成《创建规划》、申报片的制作以及制度设计课题方案的撰写等创建申报材料,受到省文化厅的认可,将我市作为唯一的申报对象向文化部推荐。
二是全面调研学习,提高申报材料质量。为进一步明确我市创建的优势,找准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市文广新局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对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全面了解,掌握了全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人员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全面摸清了我市公共文化建设现状。在起草各类申报材料的过程中,市文广新局按照国家、省、市的各类政策法规、方案计划,结合我市文化发展现状,参考外地市成功创建经验,严格对照创建标准,逐条分析工作现状,反复进行修改完善,聘请相关专家指导论证,拟订出了示范区建设规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方案等申报材料。
三是探索创建模式,努力破解发展难题。目前,我市围绕创建标准,积极探索创新中部地区文化建设适度超前、引领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许昌模式”,着力解决中部地区公共文化建设中普遍存在的设施欠账多、服务受众面窄、标准化均等化低等突出问题,以群众文化需求为导向,以标准化均等化为目标,推动形成“文化活动人人参与、文化产品送到身边、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文化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文化,赋予城市内涵;创建,普惠群众生活。通过创建,将切实改善并提升我市的文化软实力,提振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使文化盛宴普惠民生。
(公共文化艺术科 张 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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