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昌市财政局、许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合印发了《许昌市新型文化业态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专项资金主要支持采用新技术模式、新商业模式、新产业融合模式建立和发展的新型文化业态,使用范围包括:一是动漫游戏及软件设计。支持以动漫图书、报刊、电影、电视、音像制品、舞台剧和新媒体动漫等形式开展的优秀原创动漫产品创作生产;支持版权贸易、授权经营、成品出口、境外参展等形式的动漫产品和服务出口;支持技术研发及软件设计服务平台、展销平台等重大动漫项目建设。二是数字内容服务。支持为网络、移动终端提供内容支撑的文学艺术数字产品、网络手机游戏、数字娱乐、文化产品数字展示交易平台等文化内容服务业建设。三是文化创意、新型文化休闲娱乐、新型演艺。支持具有创新性、文化价值高、产业价值大的文化创意项目,支持新技术、新内容、新形式、新手段的文化休闲娱乐、演艺项目。四是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确定支持的其他新型文化业态。
《许昌市新型文化业态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规范和加强许昌市新型文化业态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激励、带动作用,推动许昌市新型文化业态的发展和壮大。
(文化产业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杨新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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