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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文化企业及项目建立名录库的通知

时间 :2017-02-16 00:00   作者:   阅读次数:

各县(市、区)文广新局(文化局)、发改委,各相关单位、各文化企业:
为掌握我市文化企业发展状况,更好地服务文化企业发展,建设保持全省文化产业高地,现面向全市征集文化企业及文化项目建立名录库,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文化企业。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中公布的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企业。
(二)文化项目。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采用新的技术模式、新的商业模式、新的产业融合模式由文化企业实施的文化项目。重点是涉及三国曹魏文化项目、生态文化旅游项目、钧陶瓷项目、工艺发制品项目,以及数字内容服务项目、文化创意项目、新型文化休闲娱乐项目、新型演艺项目、文化融合类项目、文化产业服务平台项目、体现许昌文化特色并进行产业化开发的项目等。
二、征集方法
征集工作主要采取文化企业自荐、主管部门推荐等方式进行。文化企业、文化项目实施单位可自主决定,将自荐材料扫描后发送到征集邮箱即可,自荐材料共2项,为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有效营业证照和申报表(见附件2),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也可由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等主管部门填写推荐表(见附件3)推荐入库,推荐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到征集邮箱即可,各地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本地发改、统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畅通企业、项目收集渠道,积极作为,把征集推荐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常抓不懈。
三、服务措施
1.注重与入库企业的信息交流。设置市文广新局微信公众号、QQ交流群和微信交流群等交流平台,及时发布相关部门所出台的涉及文化产业的政策规定、资金申报计划、项目申报计划及文化展销活动等。结合市区数字借阅推广工程,在数字终端机为入库企业推送宣传展示的画面。
2.加强对入库单位的支持。鼓励和支持入库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等扶持计划和荣誉奖励,围绕中央、省级、市级等文化产业类专项资金开展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新设立文化银行,根据文化企业资产资金实际开设征信和文化金融服务。筛选文化企业参加金融对接融资路演活动,帮助文化企业争取金融支持。针对文化企业所开展的各类扶持计划、荣誉奖励和专项资金的申报单位原则上要从名录库中推荐产生。
3.为入库企业搭建发展平台。筛选优秀文化企业和文化产品参加厦门文博会、义乌文博会等重要文化产业交易活动,符合条件的可免交展位费。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文化企业还可参加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展示展演、培训交流等活动。入库项目经遴选论证后,编辑制作文化项目招商手册,适时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予以推介。入库企业全部入驻许昌市文化产业网,优先获得企业展示、金融扶持、法律咨询、策划推广等方面的服务。
4.定期对征集的数据汇总公布。市文广新局已对2016年度文化企业及项目征集情况进行汇总公布(见附件1)。今后文化企业及项目征集工作将作为一项常态化、动态化工作,市文广新局将安排专人于每月的30日对所征集的企业和项目进行汇总,在许昌文化网等网站定期进行公布,使社会各界周知,逐步建成文化企业的排行榜、光荣榜。
联系人:市文广新局文化产业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杨鹏
电话:2965954
联系人:市发改委服务业发展办公室王华杰
电话:2962210
 
附件:1.许昌市文化企业和项目名录库(截至2016年12
    月30日)
   2.文化企业及项目申报表
   3.文化企业及项目推荐表
 
 
 
 
      许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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