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文化新闻 >  文化市场

许昌市开展查处“无证无照”文化市场经营场所专项行动

时间 :2017-08-07 16:18   作者:   阅读次数:

为整治当前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无证无照”经营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管理工作,根据河南省文化厅 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全省查处取缔“无证无照”文化市场经营场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文市[2017]37号)精神,许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许昌市公安局自71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文化市场经营场所专项行动。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公安局成立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文化市场经营场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辛宏彦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武军亮任副组长,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并印发了《全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文化市场经营场所专项行动方案》(许文广新[2017]193号),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部门职责、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打击无证无照经营的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我局为此在行动前期进行了大量的摸底调查工作,抽调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组成专项小组,对相关经营户进行了摸底调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摸排全市的各类无证无照文化经营场所。在执法过程中,随时掌握执法现场情况,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稳定。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以及宣贯结合的工作方式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制发宣传单,告知经营业户取得行政许可的合法程序和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的必要性,对部分不理解我们工作的经营业户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耐心的指导。

710日开始至今,全市出动执法人员267人次,执法车辆36台次,取缔3家无证无照游商地摊;取缔2家无证无照出版物经营场所;排查出1家有照无证网吧,责令停止经营,并督促办证;排查出6家有照无证歌舞厅,责令停止经营,并督促办证。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