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博天地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文化新闻 >  文博天地

我市4处古迹被国务院批准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时间 :2019-10-22 17:26   作者:   阅读次数:

10月16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公布。河南省共63处(含合并项目1处)文保单位入选,我市新增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分别是古建筑3处(许昌文庙,禹州天宁万寿寺,禹州怀邦会馆),石窟寺及石刻1处(鄢陵尹宙碑),位居全省第四。至此,我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计27处。

2018年7月,国家文物局启动第八批国保单位申报遴选工作。按照要求,许昌市文广旅局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申报工作,多次邀请专家到实地调研、论证,组织召开座谈会等,为成功申报不懈努力。一是成立组织。成立为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第八批国保申报工作小组。二是筹措申报经费。积极争取申报经费10万元为申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制作申报文本。按照申报标准,规范填写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文本,完善“四有”档案等基础信息。四是积极沟通协调,现场检验。与省文物部门积极进行沟通对接,把握时间节点,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现场检验,最终遴选上报15处文保单位。

下一步,市文广旅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宣传、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一是加大宣传,不断提高新增4处全国重点文保单位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二是完善基础文物保护“四有”工作,进一步夯实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基础。三是指导编制文物保护规划。四是积极争取维修经费,加大保护利用力度。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