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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文广旅系统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 :2023-06-25 09:02   作者:   阅读次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立足全市文广旅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两个确保”、实施文旅文创融合战略,聚焦重点任务、关键环节,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不断推动我市文广旅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许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许昌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要点的通知》(许法政〔2023〕4号)和《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豫文旅政法〔2023〕4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全市文广旅系统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准确把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把这一重要思想转化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二)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各单位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法用法清单和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要结合我市示范市创建工作安排,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官方媒体,优化宣传内容,突出本地本单位法治(法治政府建设)元素,报道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

二、推动更好发挥政府部门作用

(三)推进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全面落实政府部门权责清制度,落实权责清单公开、动态管理和考核评估机制,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完善并依法公开。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标国家通报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开展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市场准入壁垒专项排查清理。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事项清单管理,深化“三级三十二同”,统一制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再造审批业务流程,深化“大厅之外无审批”;推动各级审批服务事项、人员、环节、系统、窗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应进必进”;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推动覆盖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深化“跨省通办”,优化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协同机制。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好差评”全覆盖;推动有诉即办”受理窗口全覆盖,确保接诉响应率达到100%,力争群众满意率达到100%。开展诉求集中、高频、共性问题专项治理,推动“有诉即办”向“未诉先办”转化。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扎实推进营商环境评价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国内先进,扎实做好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打造良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等行政执法“四项清单”制度,优化包容审慎、稳商助商的依法行政环境。

三、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要求向同级司法部门备案。

四、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七)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贯彻国家关于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有关要求,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

(八)加强法律顾问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和市政府有关配套政策文件,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加大法律顾问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等监督管理,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

(九)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推动落实《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国家即将出台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申领和年审培训考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组织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执法部门领导班子专题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整体水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及执法实践,及时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及动态调整工作,提高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运用行政裁量权基准解决执法问题的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办案制度、日常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制度。

(十一)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积极参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第三届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第三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和第一批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创建示范活动。持续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推动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推进工作理念创新、方式创新。积极报送服务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十二)完善应对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和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及时修订文广旅系统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十三)提高依法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期间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公开突发事件期间的行政执法信息,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培训,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突发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避险救助能力。

七、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十四)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将行政调解纳入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内容,严格落实行政调解立卷归档制度,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不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

(十五)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的落实执行。利用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法院常态化沟通联络,凝聚矛盾化解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和配合法院行政审判活动,及时全面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积极主动履行相关职责或纠正相关违法行为,支持和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认真落实司法建议、检查建议,及时做好建议落实情况的反馈工作。

(十六)加强信访矛盾调处化解工作。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畅通群众述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八、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十七)加强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采取“正面规范+反面纠错”等方式,加大行政执法指导、规范和监督力度,有效预防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执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降低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开展行政执突出法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纠正一批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逐利执法、执法“一刀切”“运动式”执法等突出问题。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严格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依法处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

(十八)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进一步推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继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全面提升办理工作质量。继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十九)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加快“双公示”向“十公示”制度拓展,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等八类信息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教育,积极开展诚信文化建设,引导各级公务员树立牢固的诚信意识,发挥诚实守信的表率作用。

九、加强党的领导,完善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机制

(二十)强化领导机制。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部署和报告制度,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切实抓好落实,并按规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二十一)健全责任机制。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实施办法》,压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各单位法治机构要切实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查督导、考核评价等职责。各单位法治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在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切实发挥作用,各成员科室(股室)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与协调,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在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作用发挥情况将作为今年考核评价的重点。

(二十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单位要加强法治机构建设,选好建强法治工作队伍,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各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自觉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要健全学法用法机制,加强对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专业化执法能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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