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全市文广旅系统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锚定“两个确保”,深入贯彻实施文旅文创融合战略,砥砺前行、奋发有为,为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省文旅厅《关于印发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2023年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豫文旅政法〔2023〕3号)和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许昌市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豫法守协〔2023〕6号)精神,现就2023年普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坚持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落实
1.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根据主题教育学习要求,组织普法工作者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普法工作者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2.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守法普法工作,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充分发挥线上线下各类法治文化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向纵深发展。
二、扎实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
3.突出宣传宪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深化宪法宣誓、宪法纪念、国家象征和标志等制度的教育功能,发挥文广旅行业特点,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4.突出宣传民法典。结合民法典颁布三周年,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5.深入开展行业法律法规宣传。在“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图书馆服务宣传周和文化馆服务宣传周等时机,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旅游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等文广旅行业领域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6.深入开展经济社会法律法规宣传。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参与“3.8”妇女维权法治宣传活动、“4.15”国家安全教育主体活动、“119”消防宣传活动、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侵权假冒等法治宣传活动。
7.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持续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8.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全市文广旅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采取举办法治讲座等形式,推动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工作。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9.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依托我市深厚文化底蕴,深入挖掘曹操、郭躬、陈寔等名人法治典故,将其融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我市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挖掘我市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公共普及和传承运用。积极参与许昌市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巡展活动。
10.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市文广旅系统各单位要在挖掘本地法治文化资源时加强本地本单位线上线下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使用。积极参与全市优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评选活动。
五、普法工作要求
1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并公示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推动普法工作融入执法全过程。
12.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和验收。今年是“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年,全市文广旅系统各单位要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扎实做好中期评估和验收工作。
13.加强工作保障。强化普法工作人员配备,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