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2020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考核中,许昌市综合评定成绩为“优秀”。许昌市委书记史根治批示“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要再接再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提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公共文化服务。”接到领导批示后,市文广旅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传达学习批示精神,研究部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孟照阳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精神,深化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成果,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加快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品质化、供给主体多元化、供需匹配精准化、人员队伍专业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完善标准、规范服务,深入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一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制定《许昌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1—2025)》,确保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无缺项、人群全覆盖、标准切实际、财力有保障、服务可持续。二是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评价和动态调整机制。以效能为导向,制定许昌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深化绩效考核工作。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标准实施效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供给能力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等因素,适时调整相关标准。
(二)普惠共享、优质均衡,加快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一是做好设施建设规划。围绕全市“一城一都一区二带”文化旅游发展格局,编制《许昌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科学规划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二是持续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提升工程。编实织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逐步形成以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为龙头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完善“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确保千人占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面积、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服务半径和覆盖率、公共文化服务受益率等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三)城乡联动、效能优先,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协同发展机制。一是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优化覆盖全市四级联动、城乡一体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网络和服务渠道,高水平办好民间优秀文艺团队展演月、“教你一招”全民艺术普及、全民阅读系列活动。持续开展舞台艺术送基层、戏曲进乡村、红色文艺轻骑兵、“文化走亲”等活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实行精准配送,提高供需对接实效。二是拓展总分馆服务特色空间。按照公共文化空间创新发展的要求,全面打造一批主题鲜明、示范性好、美誉度高的特色分馆,不断增强总馆对各级分馆的带动、示范和辐射作用。三是完善文化志愿服务的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各级文化志愿者协会,完善文化志愿者招募、培训、评价、激励相关制度。鼓励各级文化艺术专业人员赴乡村开展文化服务活动,继续开展“寻找村宝”文化志愿服务进基层活动,遴选一批在乡村振兴中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的乡村文化旅游能人、“新乡贤”,为乡村文化建设、旅游发展和文旅融合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四)发挥优势、盘活资源,以文化繁荣助力乡村振兴。一是建设特色文化旅游村镇。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培育乡村网红,规划打造一批兼具教育性、艺术性、体验性的乡村旅游线路,推进乡村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建设一批传统文化村、特色民宿村、非遗民俗村、观光农业村、生态康养村、创客体验村、红色记忆村,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业态。积极开展“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艺术乡村”建设,充分发挥民间文艺资源优势,为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动力。二是探索组建文化合作社。在乡镇积极推动乡村、学校、企事业单位和民营文化团体,组建文化合作社,采用“政府搭台、企业赞助、群众演出”方式,推动区域内场地、人才、文艺队伍、服务、民俗、非遗等各类资源共建共享。三是推动非遗活态传承。加强对非遗传承人和非遗项目的管理,加快三国曹魏文化、钧瓷文化、戏曲文化、花木文化、中医药文化、名人文化、农耕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数字化应用,推出一批体现文化内涵、契合现代审美的文创产品和沉浸式、体验式项目。
(五)创新实践、科技助力,统筹推进城乡公共文化空间发展。一是倡导文化场馆景观元素植入。按照可观光、可游览、可休闲的要求推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城市书房、文化驿站、农家书屋等场馆景观化建设,丰富旅游体验内容。二是扮靓城乡公共文化空间。通过特色文化街区和文化小镇、文化产业园区、文化公园、文化雕塑、装置艺术的规划、建设与改造,丰富文化元素,凸显空间魅力,涵养城市文化气息,形成一批功能性、审美性和公共性兼具的城乡文化景观。三是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实施“文旅许昌云”扩容工程,融合全市公共文化数字平台和资源,将公共文化活动、公共文化管理、文旅消费、文化活动效果质量反馈以及智慧旅游纳入到“文旅许昌云”平台,实现许昌文旅“一站式”网络服务。建设许昌市公共文化管理信息管理展示中心,提升公共文化数字化管理水平。探索“互联网+管理服务”新模式。通过建设基层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全市基层文化设施和机构的监督管理、服务及考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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