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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研究《许昌市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条例》(草案)

时间 :2024-03-29 15:31   作者: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完善《许昌市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条例(草案)》,3月27日,许昌市文广旅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许昌市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条例》(草案)(送审稿),并就做好下步《许昌市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条例》出台工作进行部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绍英主持会议。
    会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段建伟传达学习了《许昌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工作安排和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审议项目实施推进会有关要求。与会局班子成员围绕《许昌市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条例》(草案)(送审稿)进行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许昌市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条例》出台后续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绍英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一是认真汇总班子成员和省文旅厅有关处室反馈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市人大反馈;二是各有关科室要密切协作,加大钧瓷文化宣传推广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三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要求,在《许昌市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条例》公布后,加强《许昌市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条例》宣传推广,推动《许昌市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条例》落地见效,在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中发挥应有作用,为文化强市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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