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直文化类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座谈会在广电大厦召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段建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直35家文化类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代表参会,打击乐协会、汉服文化交流协会、古筝协会、古琴协会等4家协会在会上做代表发言。
会议就我市2023年度文化类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工作基本情况进行总结,结合当前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新形势、新特点,根据我市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和城乡融合共同富裕两大工作部署的具体任务,对文化类社会组织下步管理、运行等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文化类社会组织要加强党建工作,依法依规设立党组织,开展党组织活动,要守牢意识形态阵地,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要积极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开展好各类公益性文化活动和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会议强调市直文化类社会组织应自觉接受监督,在每年6月、12月各提交一次工作报告。要自觉参加年度审核,按照年审要求,提前两个月向市文广旅局提出年审申请,提交年审材料。对年审不合格的单位给与限时整改通知,对整改未达标或连续两年年审不合格的单位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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