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及评分细则,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通过旅游景区自愿申报、县(市、区)推荐、专家暗访检查、局党组会研究等程序,拟认定许昌塔文化博物馆为国家2A级旅游景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资源开发科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要具体详实,并请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联系电话:0374-2962981
电子邮箱:xcslyjghk2981@126.com
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