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61号)要求:除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和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外,其余旅行社均可申请按100%比例暂退质保金,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市文广旅局将办理流程梳理如下:
1.提交《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申请书》、《申请暂退质保金信用承诺书》;
2.按属地原则到市或县级文广旅局开具《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
3.携《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到存质保金的银行取款。
附件:《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申请书》、《申请暂退质保金信用承诺书》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申请书
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兹有以下原因申请支取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1.解散撤销清算()
2.业务变更减交()
3.撤减分社减交()
4.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降低保证金数额50%()
5.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费用()
6.疫情防控暂退保证金数额100%()
7.疫情防控已退80%,再次申请暂退剩余20%()
支取金额:
大写:X佰X拾X万X千X佰X拾X元X角X分
小写:XXXXXX元整
支取方式:
1.转账XXXXX交通银行许昌分行营业部开户行的一般账户XXXXXXXXXXXXXX(√)
2.现金( )
旅行社名称(加盖公章):
经营许可证号码: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签字)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XXXXXXXXX
年 月 日
申请暂退质保金信用承诺书
我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请 “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支持,为维护良好的融资环境,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作如下承诺:
1.对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2.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3.取款后3日内在监管平台更新质保金信息;
4.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本次暂退的质量保证金补足(如上级有新的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5.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若违背承诺约定,将自愿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并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承诺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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