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豫文旅非遗 〔2023〕11号),结合我市实际,在县(市、区)提出推荐对象,征求各方意见,充分酝酿讨论,集体研究确定的基础上,决定推荐禹州市文化馆和钧瓷烧制技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苗长强参加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信形式,实名向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如实反映,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2965982
地 址:许昌市八一路广电大厦19楼1915房间
邮 编:461000
2023年12月25日
附:
推荐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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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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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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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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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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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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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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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禹王大道东段1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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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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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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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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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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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非遗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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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人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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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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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长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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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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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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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瓷烧制技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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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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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神垕镇西大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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