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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印发 《许昌市重要文物保护单位系统性保护行动方案 (2026-2030年)》

时间 :2026-05-13 16:10   作者:   阅读次数:

近日,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许昌市重要文物保护单位系统性保护行动方案(2026-2030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通过加强全市文物整体性、系统性保护,构建协调保护、融合发展的大保护格局,推动新时代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整体性、系统性保护”“要把中华文化瑰宝保护好、传承好、传播好”等系列重要论述。许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杨小菁多次调研我市重要文物保护单位,在汉魏许都故城遗址、张公祠、华佗墓、灵井“许昌人”遗址,详细了解文物发掘和保护利用等情况,强调要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和最小干预原则,科学有序做好文物的系统保护,加强文物活化利用,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把历史文脉守护好、文化基因传承好。

《行动方案》重点部署了加大文物保护单位抢救性保护力度、实施文物保护单位“平安工程”、加强预防性保护与日常维护、实施文物保护单位研究性保护示范项目、提升考古发掘和研究阐释水平、创新推动文物活化利用等六大任务,旨在强化文物安全日常监测与预防性维护,健全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体系,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与科技监管体系,实施研究性保护示范并创新“工程+人才”培养模式,从而推动文物保护工作由抢救性保护为主向预防性保护和研究性保护为主转变、由注重文物本体保护向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文化生态的转变。

许昌地处中原腹地,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文物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目前,全市共有文物保护单位367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7处。以灵井“许昌人”遗址、瓦店遗址、钧台钧窑址、汉魏许都故城、华佗墓、许昌关帝庙、许昌文峰塔等为代表的众多文物保护单位,涵盖了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多种类型,承载着从旧石器时代到明清时期的连续历史脉络,充分彰显了许昌作为“三国文化之乡”“钧瓷文化之乡”的独特魅力。近年来,许昌市在文物保护利用方面持续探索,积极推进汉魏许都故城、灵井“许昌人”遗址等重要遗址考古勘探与保护利用工作,深化文物价值阐释,深入挖掘三国文化、颍川文化、三苏文化等特色文化精髓,提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标识,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此次《行动方案》的印发,标志着许昌市文物保护工作整体性、系统性保护迈入了新阶段。下一步,许昌将严格按照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细化职责分工,研究制定重点工作推进措施,持续加大财政投入,探索多元化投入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探索文物活化利用新模式、新路径,赋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让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绽放新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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