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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条例》将于10月1号正式实施,作为主管部门,下一步将如何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

时间 :2024-09-30 09:09   作者:   阅读次数:

李绍英:《条例》的制定与出台,为进一步加强钧瓷文化保护,推动钧瓷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2023年以来,市人大就《条例》立法调研、起草制定、审议修改等进行了统筹安排。在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和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的具体组织领导下,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参与了《条例》起草的全过程。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作为《条例》制定的参与者,更是《条例》贯彻执行的实施者,倍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这次新闻发布会后,我们将按照市人大要求,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全力以赴、履职尽责、依法监管,确保《条例》的贯彻实施。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升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水平。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要站在加强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的高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整体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做好加强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遵循,以更加健全的保护和发展机制,更加有效的保护和发展措施,更加有力的执法保障,全面提升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水平,持续巩固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成果。

二要加强宣传培训,全力营造浓厚氛围。要把《条例》的宣传培训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要在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深入开展《条例》的宣讲和培训教育活动,使全体执法人员、管理人员全面系统地了解《条例》制定的背景、过程、意义,深刻理解《条例》实质,全面掌握《条例》内容,着重把握《条例》重点,做到熟练运用《条例》处理具体矛盾,解决实际问题,依法推进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二是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和志愿者通过设置宣传条幅、展板、咨询点、发放宣传页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条例》广为传知、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要完善配套制度,切实提高《条例》的可操作性。为了使《条例》实施工作切实落到实处,我们将以此次新闻发布会为契机,进一步细化完善《条例》贯彻落实工作责任制,制定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切实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督查。同时,我们要按照市人常委会的要求,与市直有关部门结合,尽快研究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规划、标准和实施细则等配套制度等,形成完整的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的管理制度体系,做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条例》可操作、可执行、易落实。

四要加大执法力度,树立良好文化执法形象。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和局属有关单位在文化执法检查过程中,要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正确处理、妥善解决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对不文明的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行为,以批评教育和劝导为主;对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对一经认定的违法事实,严格依据《条例》予以处罚。通过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改善执法环境、促进执法和谐,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切实树立起良好的文化执法形象。

加强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推动钧瓷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全体人员将以饱满的热情、高昂的斗志积极投身于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工作之中,努力将我市钧瓷文化打造成为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国际经济文化融合交流的一张靓丽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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